《長春市精神衛生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心理健康檢查項目應逐步納入健康體檢範圍來源:新文化報 - 新文化網
  本報訊(記者 王小野) 昨日,記者從長春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瞭解到,長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對長春市人民政府提請的《長春市精神衛生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會議決定全文公佈《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
  長春本市行政區域內開展維護和增進公民心理健康、預防和治療精神障礙、促進精神障礙患者康復的活動,適用本條例。《條例(草案)》明確,市、縣(市)區教育部門應當將心理健康教育納入學校教學計劃。
  市、縣(市)區民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將符合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
  《條例(草案)》指出,用人單位應當關心職工的心理健康,創造有益於身心健康的工作環境,開展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健康檢查項目應當逐步納入健康體檢範圍。
  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可以通過信函、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在12月2日前將意見反饋給長春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電話:0431-87605817
  Email:ccrdfgw@sina.com  (原標題:心理健康檢查項目應逐步納入健康體檢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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