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中山訊 記者樊美玲報道:男子從麵包店離職後,利用保留下來的收銀系統和讀卡器等工具,3年來詐騙前東家5.2萬餘元。記者11日獲悉,該案於近日一審判決,陳某因犯詐騙罪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處罰金4000元,並繼續追繳其違法所得財產。
  1982年出生的陳某是廣東羅定人,曾是中山一家連鎖麵包店的員工。
  2009年12月,陳某從上述麵包店離職,離開時他保留了工作時的收銀系統、讀卡器、員工卡等工具。不久,陳某利用這些工具,向他人回收麵包店出售的充值卡,從事虛假充值。與他同伙的吳某則負責拿著充值後的卡,向上述麵包連鎖店進購食品,轉而賣掉賺錢。
  直到去年,上述麵包店才發現充值記錄出現異常,隨後便報案。據統計,3年以來,陳某和吳某兩人共計“購買”麵包店52599.3元的月餅、麵包、糕點等食品。
  2013年11月,警方在東區槎橋市場鄰裡糧油副食店內將陳某抓獲歸案,併在他的出租屋繳獲8張充值卡。編輯:鄔嘉宏  (原標題:男子麵包店離職後留著讀卡器 詐騙前東家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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