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7月8日電 (王華 黃曉玲)廣州地鐵公司8日通報,地鐵八號線北延段徵地拆遷受阻,有4戶房屋業主仍未簽訂協議,索償要求遠超標準,最高達4300萬元人民幣。
  八號線北延段途經白雲、荔灣、海珠三區,共涉及徵借地19塊。其中在荔灣區境內路段全長4.25公里,涉及徵(借)地及房屋征收的有6個工點,總借地面積約39044平方米,拆遷面積16952平方米,共156戶(含1戶停車場)。
  截至目前,房屋征收已簽約152戶,完成率為98%,僅餘下西村站4戶房屋未簽訂協議。荔灣區國有土地征收辦主任王冰稱,尚未完成征收的4處房屋包括廣雅後街二巷13號、3號之一、17號、19號,其主要原因是產權人所提出的補償要求過高。
  據瞭解,廣雅後街二巷13號房屋共四層,產權面積227.96平方米,產權性質為住宅。房屋曾在上世紀90年作過商業用途,2000年時該營業執照註銷且未再經營。但產權人委托兩個兒子提出按商鋪置換的補償要求,而當中所指定的環市西首層商鋪單價是每平方米18萬元,按房屋面積計實際總索償4300萬元,與《補償方案》差距極大,並拒絕協商。
  “3號之一”的產權面積僅19.28平方米,性質為住宅,現出租經營廢品回收站。該業主提出,要麼按每平方米20萬元進行補償;要麼原址回遷,復建兩層獨立別墅。
  17、19號房屋尚餘119.5387平方米未達成協議,產權人為母女三人,提出補償安置就近永遷房四套,每套約120平方米,合共約480平方米。而根據《補償方案》可按1:1.6安置面積191平方米,在西灣路新建住宅小區電梯樓。兩者差距甚大,業主態度強硬。
  根據《補償方案》,八號線北延段沿線框架結構房屋征收的貨幣補償最高約每平方米20000元,安置房屋補償則按1:1.6面積計算。
  王冰表示,地鐵八號線北延段計劃在2013年5月施工,因為拆遷問題導致工程一拖再拖。下一步,荔灣區政府將繼續與4戶業主協商,如被征收人仍堅持過高補償要求,將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請強制執行。(完)  (原標題:廣州地鐵8號線徵地受阻 業主索償要求超標4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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