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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正研究建立
  未成年人監護干預制度
  記者20日從相關部門獲悉,民政部、最高法院、公安部等部門正在著手研究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監護干預制度,制定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監護干預政策,相關指導性意見擬於今年年內出台。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爾梅20日在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法治保障研討會上指出,近年來,我國接連發生了“南京餓死女童案”等多起監護人嚴重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熱點事件。
  據悉,我國現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民法通則等法律中雖然有關於剝奪父母監護權的相關條款,但在如何執行上沒有具體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少年法庭工作辦公室副主任方芳介紹,本次對未成年人監護干預制度的研究,就是希望通過行政與司法相銜接,實現對監護人監護權的轉移。
  “對拒不履行監護責任、嚴重傷害未成年人的監護人,行政干預的核心就是通過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剝奪監護人的監護權。這樣做不是為了剝奪親權,而是通過為未成年人設置法律底線,對類似行為起到震懾作用。”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張世峰說。新華社  (原標題:父母失職將面臨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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